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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一
“愿那里有许多夏天的早晨,/当你无边快乐和欢欣地/进入你第一次见到的海港。”这句话节选自希腊诗人卡瓦菲斯(C.P.Cavafy)的代表作《伊萨卡》。这首诗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开头:“当你启航前往伊萨卡/但愿你的旅途漫长,/充满冒险,充满发现。”
伊萨卡源自荷马长诗《奥德赛》,它是主人公奥德修斯魂牵梦绕的故乡。就在今年夏天,克里斯托弗·诺兰改编的同名巨制电影,再一次掀起了全球读者重读《奥德赛》的潮流。那么,都知道《奥德赛》地位高,是经典,它具体好在哪里?西方人又为什么那么推崇它?
西方人自己的《西游记》
《奥德赛》之于欧洲人,约等于《诗经》或《西游记》之于我们。这部长诗的主题就两个字——回家。所以,它的电影版由“好莱坞回家第一人”马特·达蒙主演再合适不过。
主人公奥德修斯原本是希腊城邦伊萨卡的国王,在他的儿子特勒马科斯刚出生时,他就踏上了出征特洛伊的行程,没想到特洛伊之争持续十年,海上漂泊又十年。足足有二十年时间,他都无法与妻儿重逢。
特洛伊之战可能是西方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一场战争,它缘起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对绝代美女、斯巴达王后海伦的觊觎,演变为希腊联军和特洛伊盟军对峙的一场长达十年的漫长战争。著名的“特洛伊木马”典故就出自这场战争神话。
那打完仗之后呢?《奥德赛》讲的就是特洛伊之战后面的故事。它以机智英雄奥德修斯归乡为主叙事,串联起发生在地中海诸岛和古希腊神界的有趣故事。
24卷,12110行,《奥德赛》是西方最古老的叙事长诗之一,也是影响力最大的归乡主题史诗。我们熟悉的《埃涅阿斯纪》《神曲》《尤利西斯》等名著,都受到了《奥德赛》的影响。就在今年,有一个衍生自《奥德赛》的词风靡中文互联网,那就是“奥德赛时期”,它泛指人在进入社会后漂泊、试错、充满不确定性、寻求人生出路的过渡期。但这中间存在反差的是——奥德修斯本人,其实是一个坚定的目标执行者。他聪慧果决、豪迈多情,既有英雄人物的个人魅力,也有男性领袖常有的记仇、自负、自恋与渴望温柔乡的心态。奥德赛时期是当代人的人生试错,而奥德修斯的漂泊是海神诅咒下的被迫流亡。奥德修斯本人,大概并不存在当下语境中的奥德赛时期。
在多线叙事并不流行的公元前八世纪,荷马就在《奥德赛》中使用了双线叙事和“起于中段”的倒叙手法。原诗在特勒马科斯寻父与奥德修斯归乡之间交替,每一卷宛如冒险游戏里的一个关卡。
《奥德赛》不是刻板印象中那种沉甸甸的、令人敬而远之的名著,它的语言飘逸、活泼,充满了咏叹的感觉,读起来……其实挺像音乐剧。这本书讲的是漂泊与还乡,但它其实是明亮色调的,它的腔调充满了活泼、喜剧、昂扬的气息,荷马并不是用一种苦大仇深的腔调来讲这个故事,《奥德赛》是一个充分调动感官、赞美行动力、让人沉浸在感受之中的世界,这里有海伦、木马、洞穴巨人、花食族,也有枭、鹞鹰、海鸥和舌头既细又长的乌鸦。荷马描绘的是一个物质纷繁、生机勃勃的世界,一个张扬生命力和表彰不屈服者的世界。因此,《奥德赛》这本书是能够给予人快乐和力量感的。
在译本上,我的首选是王焕生版,因为它由古希腊文版本直译出来,行文相对保留了原著凝练朴实、明快飞扬的风格。除了王焕生,杨宪益1960年代参考自古希腊文的散文译本、傅东华根据威廉·库珀的无韵诗英译本、亚历山大·蒲伯英译文所翻译的版本,还有果麦的陈中梅译本,也可作为对照。
想象力飞扬之书
于我而言,《奥德赛》也是一本带点卡通感的想象力飞扬之书。六头海怪斯库拉(Skylla)、漩涡卡律布狄斯、能够掀起巨大风暴的太阳神、海之女神卡吕普索(Calypso)等等,当我第一次读《奥德赛》时,我最喜欢的是这些有趣的设定和人物。一本书,无论被赋予多么宏大的意义,它首先勾住读者的,应当还是有趣。
当你读到这本书,你会看到在花食族洛托法吉(Lotus-eaters)的岛屿上,和奥德修斯同行的船员误食忘忧莲花,因此迷失心智,忘记了回家的誓言。《西游记》里有一位风婆婆能用口袋装风,《奥德赛》第十卷里,众风之神艾奥洛斯送给了奥德修斯一个剥自九岁牛的口袋,里面装满了各种方向的狂风。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有一首诗,叫做《风的君王》。这首诗写道:“我向星辰下令,我停泊瞩望,我让自己登基,做风的君王。”跨越千年,阿多尼斯这首诗和《奥德赛》遥相呼应。
同样是在第十卷里,你还能读到彻夜不眠才能挣得双份报酬的“古希腊牛马”、叉鱼般把人叉起来吃的巨灵、歌声美妙的魔女喀耳刻(Circe)。喀耳刻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著名女巫,她甩着火焰色的辫子,驾驭巨大的纺车,她拥有一项魔力,能将惹恼她的人变成禽兽。喀耳刻在酒水里放入药物,能让还乡者忘记故乡。她用魔杖轻轻一点,还乡者就变成了一头头猪。危机时刻,商旅和使者之神赫尔墨斯化作年轻人模样,与奥德修斯相遇。他赠予奥德修斯神奇药草,告诉其魔女的具体招数,结果奥德修斯不但解救了同伴,还和喀耳刻同床欢愉,他们一行人乐不思蜀,好像又不急着回家了,在岛上足足待了一年。
在独眼巨人(Cyclopes)之岛,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Polyphemus)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住在一个巨大的山洞里,将误入山洞的船员生吞活剥。独眼巨人喜欢放牛放羊,在他的山洞里贮存着筐筐奶酪,洞里的件件容器都装满新鲜的奶液。这位巨人不但会说话,还是个话唠,他自恃强力,性情残暴,原著写他抓小狗似的抓起奥德修斯的两个同伴,把他们撞得脑浆迸流,又把他们的肢体扯成碎块,他们的内脏、骨头和肉,都被独眼巨人统统吃尽。
《奥德赛》原著其实很有喜感,还有最早期的脱口秀谐音梗。比如被后世津津乐道的喜剧一幕,就是当独眼巨人酒醉后问奥德修斯名字时,奥德修斯说:“我的名字叫‘无人’(Noman,希腊语Outis),我的父母叫我‘无人’,我的所有同伴也叫我‘无人’。”巨人大笑:“我将先吃掉你其他的同伴,把无人留到最后,这就是我的赠礼!”说罢他醉倒在地上,呼噜大睡。奥德修斯抓住时机,和同伴一起将一根橄榄木桩削尖、烧红,猛刺入巨人的单眼眼窝。巨人在剧痛中醒来,向居住在附近高山岩穴的同伴求救。其他巨人纷纷赶来,聚在洞前询问:“波吕斐摩斯,你为何在这神圣的黑夜如此悲惨地呼唤,打破我们的安眠?是不是有人想强行赶走你的羊群,还是有人想用阴谋或暴力伤害你?”瞎了眼的波吕斐摩斯嚎叫道:“‘无人’在害我!‘无人’要杀我!”其他巨人就以为他在发神经。
一部无限接近永恒的书
《奥德赛》不仅有浪漫、想象气质,也有设计严谨的政治戏码、对于人心的深刻认识。原著中,奥德修斯结束十年漂泊后,并没有立刻与妻子佩涅洛佩相认,彼时伊萨卡王宫盘踞上百名求婚者,觊觎他的家产,怂恿他的妻子改嫁,甚至图谋除掉他的儿子特勒马科斯。奥德修斯长期不在故乡,伊萨卡还有多少人真正效忠于他还是个未知数。如果他一开始就亮明身份,不但自己很可能遭遇联合围剿,妻子和孩子也容易死于非命。正因如此,奥德修斯才会先假扮乞丐,混入王宫,伺机摸清宫内情况。
原著在描写奥德修斯假扮乞丐时,还设计了一个令人动容又唏嘘的情节——当老仆人欧律克勒娅给乞丐洗脚时,她并不知道眼前人就是老主人奥德修斯,只是觉得他们年纪相仿、气质相近。当老女仆拿出水盆,要给奥德修斯洗脚时,后者立即把身子转向暗处,因为他意识到,只要老女仆看到他脚上的伤疤,就有可能立即认出他。因为那是他早年被野猪用白牙咬伤留下的疤痕。老女仆最终还是看见了伤疤。原著这里写得非常生动——
老女仆悲喜交集,双眼充盈泪水,她抚摸奥德修斯的下颌,对他说:“原来你就是奥德修斯,亲爱的孩子。我却未认出,直到我接触你主人的身体。”她转眼注视佩涅洛佩,奥德修斯用右手摸着她的喉咙,轻轻捂住,另一只手把她拉近身边,说:“奶妈啊,你为何要毁掉我,你曾亲自哺育我长大,现在我经历无数苦难,二十载终得返回自己的故土家园。尽管神明给你启示,让你认出我,但你要沉默,不可让家里其他人知情。”
原著在此还有一段完整的插叙,记录了奥德修斯脚部伤疤的由来。这位远征英雄的前史,他那机智多谋、行动果决、必要时刻对政敌绝不心慈手软的个性,都在荷马的笔触中生动浮现。奥德修斯回乡后的蛰伏与政斗,完全可以当做一部纸上的《权力的游戏》来看待。
二十年岁月流逝,方得归返故里。《奥德赛》用这样短短一句话,道出了奥德修斯漂泊之路的分量。当奥德修斯与儿子特勒马科斯相见时,儿子惊讶地说:“你刚才还是一位老人,衣衫褴褛,现在却如同掌管广阔天宇的神明。”奥德修斯说:“你的父亲已经归来,你不要过分惊奇,也不要过分疑虑。绝不可能有另一个奥德修斯来这里,因为我就是他,忍受过许多苦难和漂泊……”
确认身份后,他们父子俩相拥而泣,“有如海鹰或弯爪的秃鹫,它们的子女羽毛未丰满,便被乡间农人捉去,父子俩也这样哭泣,泪水顺眉流淌。他们准会直哭到太阳的光线西沉”。(王焕生译本)
出走与归乡,自由与羁绊……《奥德赛》能够历经千年而不过时,被乔伊斯、卡瓦菲斯、诺兰等一代代创作者改写,究其根本,这是一个无时效性限制的文本,一个从主题到写法上都朝向永恒的作品。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当代世界,是二战还是千禧年,归乡都是不会过时的主题,英雄奥德修斯征战远方,又历经漫长的考验才回到伊萨卡岛,这种英雄遭受苦炼的故事,历来也被普罗大众所喜爱。《奥德赛》蕴含着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双重精神,是一个自我成长与天启叙事结合的理想范本,它犹如一片可以折射不同光彩的美丽碎片,镶嵌入西方神学世界这座古老恢弘的教堂之中。后人能够结合各自时代,从《奥德赛》中解读出种种不同的隐喻,《奥德赛》的故事如此完整,却又在解读层面变成了一座开放的迷宫。这就是“原型文本”的魅力,一个丰饶开阔的文学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