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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
唐代白居易写给朋友元稹的长信《与元九书》是一篇名文。在信中,白居易滔滔不绝地宣讲“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大道理,陈述自己写作《新乐府》等讽喻诗以复兴诗道的苦心,态度煞是严肃。然而信中却有如下妙文:“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颂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乐娱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前一事说高姓节度使看上一歌妓,欲娶回家中。歌妓嫌聘礼少,讲价说:我是能吟诵白学士《长恨歌》的,怎可当寻常歌妓对待!节度使只好多掏银子。后一事说白居易贬江州时途经襄阳,参加一个宴会。大约是有什么重要宾客,主人邀集一群歌妓娱宾,那些姑娘从稠人广众中认出白居易(请注意:主人是“娱他宾”,白居易不是主宾只是陪客),指指点点:看啊,那位就是《秦中吟》、《长恨歌》的作者哦。
由此想到,不管白学士是如何铁肩担道义地呼吁复兴诗道,身体力行地大写美刺比兴的“讽喻诗”,闾里百姓恐怕还是喜欢听着凄婉煽情的《长恨歌》《琵琶行》掉眼泪。岂止是百姓,多年以后,唐宣宗在祭吊白居易时也说“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连皇帝都忘了“诗教”呢!
白居易说起他散播在市井的诗名时看似有点矛盾,一方面说“时之所重,仆之所轻”,遗憾百姓不能像他自己那样看重为时为事而作的讽喻诗,另一方面对《长恨歌》等在民间的流传也不无得意之态,向元稹说到在歌妓中的知名度时简直带着几分炫耀。
其实白居易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任何教化都应顺应人情,“诗教”尤其要摸准读者心理。即以《长恨歌》为例,虽然作者宣告他的写作意图是“惩尤物,窒乱阶”,要让统治者从中汲取荒淫亡国的教训,但该诗写作时却运用了许多“大众文化”因素:讲的是百姓不熟悉而又艳羡的帝王后宫故事,三千妃嫔,烘云托月地捧出一个美妙绝伦的佳人,这要吸引多少眼球啊!佳人享尽皇家风光后落得个“宛转蛾眉马前死”,烽火连天,红颜成尘,大起大落的命运悲剧赚尽读者眼泪!深谙受众心理的白居易,再来上一大段皇帝的伤心断肠,最终以“在水一方”的凄迷与阻隔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读者(或听众)的悲剧心理:那样一个美丽女子,让她死后升天,道德家不满意;下地狱,老百姓不答应。虚无缥缈的海上仙山是最好去处,长相思而永不相见是最好结局。看看这故事模式,这“煽情”手法,我们在今天种种大众文化中,不是也找得到相似的面孔吗?
《长恨歌》作于白居易任周至县尉时,他与陈鸿、王质夫等朋友同游仙游寺,谈玄宗杨妃事,陈鸿作小说《长恨传》,白居易作《长恨歌》。近现代多有研究者认为《传》与《歌》在传播过程中很可能配套流传,其形式类似唐代由佛教寺院流行开来的通俗说唱文学“变文”。变文韵散组合,主旨是宣传佛教经义,以散文讲故事(佛经故事,后来也拓展到历史故事与民间传说),再以韵文重复歌唱所讲内容。说唱结合,生动宛转,颇受闾里百姓欢迎。如果《长恨传》与《长恨歌》当年真是像“变文”一样传播,艺人、歌姬边讲故事边演唱(其场景可脑补今天还活跃的苏州评弹、京韵大鼓等说唱艺术),那就更是一种最合“人情”的“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