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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彩霞 杨玮璐
日前,李国强教授领衔团队新著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成年监护制度完善研究》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为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成年监护制度完善研究”(2018SFB2042)的结项成果,在详尽分析我国人口和社会发展现状基础上,通过考察成年监护制度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发展趋向,探讨我国成年监护制度体系的构造问题与现行法律制度的解释适用及改进问题,尝试寻找成年监护制度变迁的规律性,建构民法体系中的成年监护制度,属成年监护制度完善研究前瞻之作。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民法典创设了新型成年监护制度,即对老年人、精神不正常人提供协助决策模式的成年监护制度,使他们能够通过他人(或法人)的协助来完成自主意思的表达,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个人自由。民法典确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保障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也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需要,在监护制度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对既有的民法制度体系带来了冲击,而老龄化社会的制度需求推动了民法制度的人性发展。书中分析,民法典显著的创新体现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而创设了新型成年监护制度,但是新型成年监护制度的创设并不是民法典编纂中简单民法制度改进所能够完成的任务,成年监护制度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需要针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背景和中国特色成年监护问题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
通篇读来,本书以实际调研为出发点,立意深远、思维创新、结构严谨,具有很强的立法前瞻性。立法的底色是社会现状,正是因为李国强教授团队躬耕成年监护制度的社会现状,紧密关注国际成年监护立法的发展态势,让本书在社会现状和立法之间搭起了最紧密的桥梁。本书以中国现行法律的解释为起点,分析民法典继续沿袭民法传统上的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宣告制度的利弊,同时援引欧洲大陆法系和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法律中有关成年监护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国社会现实中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案例,以全新的理念推动新型成年监护制度的创设。本书在对不同法域的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时,坚持功能主义的研究原则,即注意区分成年人监护制度因所处的历史时期、法域等不同而具有的不同内涵,在坚持功能主义的前提下进行分析研究。
立足国情、国法,在民法典所创设的新型成年监护制度的基础上,推动成年监护制度适时立法更新,是本书展现出的法律从业者的职业热忱。在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的现今社会,本书以实践调查为基础,以社会现象为出发点,为多元化养老社会体系和成年监护制度构建立法储备,相信这种紧密联系社会现状的法律体系研究将对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创新性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