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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来
“宋明理学”这个概念,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比较有确定性的名称,可是这个名称要细究起来也不能说是完完全全的科学,是大家约定俗成的。因为宋明理学诞生在北宋,可是一直延续到清代,因此如果按照这段历史来讲理学的体系,应该叫“宋元明清理学”。可是这个叫法显得有点长,所以习惯上就用“宋明理学”这个概念来指称宋元明清的这个体系。
关于宋明理学体系的特点,其中有一点:为什么叫“理学”?这个“理”字是怎么贯穿在这个体系及其发展中的?宋明理学的“理”的第一个意义就是“天理”,这个概念其实在先秦的《礼记》里已经出现:“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这里的天理其实讲的就是支配人的性情的伦理道德原则,因此,天理的概念并不是宋明理学的发明。包括道家《庄子》也讲天理,但儒家更多的是指向社会的伦理道德原则,把“天理”跟“人欲”相对提出来,宋明理学中所讲的“存天理,去人欲”也是从《礼记》的这种对立里面引申出来的。
但宋明理学对“理”的理解,不是仅仅停留在《礼记》中的理解上,宋明理学的创始人二程之一程颢讲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在理学史上也受到关注:“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意思是我的学术思想虽然有老师教过我一些东西,对我有所启发,但是“天理”二字是我们自己体贴出来的,这可以说是理学的创始人对于创立理学的自觉、自述。那么,“天理”这两个字在先秦的儒学里面已经有了,怎么能说是自己提出来的?这就在于“体贴”二字,不是说这个概念形式是他提出来的,而是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以及通过这个理解所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儒学体系,他们有自己独特的体会。
具体而言,哪些方面能表达出宋明理学自己“体贴”的那一面?程颢说:“天者,理也。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他把《诗经》《尚书》里面作为最高的具有人格的神性主宰的“帝”和“天”“神”的概念,做了理性化、哲学化的解释,因而天的意义就是理,帝不是一个人格神,而只是表示在这个宇宙里边有一个主宰的力量,神也不是宗教的鬼神,而是宇宙中能够推动事物变化的微妙的力量。这代表了程颢对于五经思想的新的诠释。程颐跟他哥哥的观点是一致的,他说“皇天震怒”其实并不是说有一个人格神在天上震怒,只是表达说理是这样。因而二程首先在对理的理解上已经颠覆了商周文化中把帝和天当做人格神的最高主宰的观念,把古代文化中代表宇宙最高实在、最高主宰的观念理性化,表达为理或者天理,这是哲学上的一大进步,也代表了他们自家体贴出来的新内容和理解。如此一来,“理”成为二程哲学的最高范畴,理学得名也跟这个有关系。在二程的体系里,是把理或者天理的概念提升为跟上古宗教中神的地位一样高的本体地位,成为一种最高范畴。而这个最高范畴贯通天人,统摄自然世界和人文世界,可以说这为儒家的价值原则提供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依据,这是理学之所以为理学的一个根本。
除了从宇宙论上、从本体上奠定了理在哲学体系里的最高的地位,程颐进一步提出了“性即理也”的命题。程颢从一个新的理性化的角度处理了天的概念的理解,程颐则解决了性的概念的理解:性也是理。如此一来,不仅把理贯穿到宇宙论中最高的本体,而且把它贯穿到了人的本性,使儒家的天理成为贯穿天人的统一原理,这是对儒家思想的理论体系的重要贡献。“性即理”这个命题对性善论提出了一个更加哲学化的支持。所以理学为什么叫理学,理学的体系就要表现“理”这个概念能贯穿在整个体系的各个重要部分。
程颐的贡献还在于对格物的理解。《大学》中的“三纲领八条目”里的“致知在格物”,显示出最后的基础就落在格物上,那怎么理解格物呢?程颐同样做出了一个理学体系的重要贡献,就是把格物解释为穷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格的意思就是穷究,物指物之理。从理学体系的贯穿性来讲,这样就建立起来:理不仅是宇宙论的本体、人性论的本体,而且是认识论的主要的对象,理的概念贯穿到了天道论、人性论和知识论。后来,朱熹全面继承和发展了二程在这三个方面的思想,进一步做了哲学上的提高和体系化的论证。程朱理学作为宋代的主流学派,将理的概念贯穿在各个领域里面,但同时还出现了另一个学派,虽然当时不是主流派,但是经过元代和明代的发展,也变成了主流派之一,即心学。心学的主要命题是“心即理也”,用心来贯穿人的内心世界、意识、情感,使得理的统摄力量更加周全。宋明理学中理的概念贯穿在宇宙论、人性论、知识论、人心论中,这种叫法确实体现了这个理论体系的特征。
(作者为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