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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扎实开展应用法学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是新时期新征程地方社科院法学研究机构应承担的责任与使命。法学研究机构积极推进法治研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扎实推进高水平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更好服务地方党委和政府、服务国家工作大局,持续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使命任务,夯实地方社科院法治研究基础。
加强交流与合作,拓宽法学研究的领域和氛围。地方社科院法学研究机构应注重与司法机关、审判机关、大学法学院系等的交流与合作,补短板强弱项,力求促进自身高质量发展与地方法治现代化协同,拓宽法学研究的领域和氛围。
近年来,河南社科院与河南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成立“法治河南建设研究中心”,作为服务省委省政府的高端法治智库机构,法学研究所作为研究中心的承载主体,致力于研究解决河南全面依法治省过程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提高法治河南建设质量和水平。法学研究所与焦作中院共同成立法学调研基地,以拓展社科院法学实践研究的范围与领域,创新法学研究的思路与途径,以通过向省委报送调研基地最新研究成果,发现并破解制约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和现实困境,指导焦作法院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不断把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向前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举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论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上加大研究力度,深度加强与省内相关部门、沿黄省区和全国社科院、高校、实务界的交流合作,汇聚合力,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让黄河成为一条水沙协调的安澜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河、创造美好生活的幸福河,提供坚实有效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发起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河南)协同创新基地”,以通过不断深化合作的内容与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将基地打造成长效平台,实现法学研究的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为推动地方法治发展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河南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及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对焦作市在优化营商环境、以府院联动机制促进破产企业起死回生上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把出现的问题带回去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真实反应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共同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条幅签名、回答社区群众法律问题、宣讲宪法知识等形式宣传宪法,深入社区进行宪法知识普及和宪法理念宣传,增强社区群众对宪法精神的认识,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策划编撰《河南法治发展报告》系列年度蓝皮书,为领导提供决策咨询、为制定法律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为法治发展提供舆论引导、为一线法治工作者提供借鉴,社会影响越来越显著。蓝皮书成为河南法治建设历史上的一个缩影、一项承载、一段记忆。
持续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新的形势下,法学研究机构应增强危机意识,推进能动作为,深化内功修炼,不断提升科研本领和科研能力,以创新工程课题等重点任务为抓手,扎实推动应用法学研究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河南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通过承办“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建言献策,为依法规范市场主体清算与破产,充分发挥司法权威和功能,促进破产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破产实务开展,提高法院以及破产管理人进一步解决破产领域疑难问题的能力提供智力支撑。
基于“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论坛”,研讨“以环境质量目标为中心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策略”“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环境法治建设”“乡村振兴和农村生态环保的经济基础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构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完善”等论题,扩展科研人员的知识面,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依托“《民法典》系列案例研讨会”,开展系列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以加强科研人员对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对法律规范的研判识别及实务操作能力。联合承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国际学术研讨会、“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社区矫正与司法矫正社会工作国际论坛”、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等,夯实科研人员的理论知识,开阔科研人员的眼界,提升科研人员的交流互动能力,继而赋能科研平台自身建设。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