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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次的15箱书,日前我又捐给社区图书馆11箱。朋友常说,书和其他喜爱的物件一样,身后留不住,不如送给喜欢或需要的人,哪怕最终回收了,再制成纸、书,也是一种价值留存。只是说来容易,做起来仍不免感情用事,拖泥带水。这回清理,还是忍不住留下了一些旧书。
其中一本《苦儿努力记》,中文注音版,由一部法国作品翻译而来。这是父亲买给我的第一本书,在不宽裕的年代,几毛钱一本的书就是很贵重的礼物了。记得我捧着书坐在树荫下的藤椅上,偶尔拿零用钱去巷口买一个红豆饼,边吃边读,在当时幼小的心灵里,神仙般的享受也莫过于此。
大约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班主任邓老师介绍我和他曾教过的一位学生做笔友。那年头没有快递,一来一往,一个月也就一封信而已。那人是学霸,当时已是数学博士,字迹细小如米粒,内容写的多是生活琐事,如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之类。有一段内容令我印象深刻,就是他不满于母亲对物质和金钱的贪欲,可笔下却冷淡得似乎在说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人。现在看来,经历战乱和贫乏的上一代父母,充满不安全感,总是希望储存和掌握更多,只是孩子或许不能接受,他因此成了个不开朗的人。
通信渐稀。不久,博士回乡休假,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整个二楼只有我们两人。那天很冷,矮胖的他穿着蓝色厚呢大衣,白皙的脸有点浮肿。面对面,我们连应酬话都觉得多余,他从大衣口袋掏出一本《谍海求生记》,说是见面礼。那是一本美国小说,书脊被贴上胶带固定。之后,我们再未见面。多年后,辗转听说他因煤气中毒去世,翻出这本依然很结实的书,看着已经发黄的内页,再想起那段平淡往事,宛如一种青年时期人生际遇无常的印记。
20多年前,我买过一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可能外借之故,此书不知所终。2002年,偶然的机缘下,我获得一本新译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书的背面,有译者沉樱的一段话:“我喜欢花,尤其是那些有点异国情调的,像曼陀罗、郁金香、风信子、天竺葵、蒲公英等,单是看看名字也觉得有趣。这些花中,蒲公英是最卑微的一种,冰雪刚化,它便钻出地面,展开绿叶,挺起黄花,点缀在枯寂一冬的地面上,洋溢着一片春来的喜悦。尽管无人理会,仍然到处盛开,直到万紫千红争奇斗艳的时候,它才结子变成白头翁,悄然消逝。现在用作我杂乱译书的总名,一方面是为了这名字的可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那卑微的可取。”
老友赖姐曾送我一本莫言小说集《红高粱》,后来不见了。2002年3月,我自己到旧书摊买了一本,至今仍留在书架上。留着这些老书,也算是对自己青春时代的一种纪念。
近日读到香港作家林夕的短文《不留》:“我有个看很多书的丢书朋友,买回来先把书变成电子档,然后把书直接丢到垃圾分类站,有点浪费又不失环保——书上面的纸张,全新跟翻阅旧了再生一次,分别不大。我不丢书,只想捐书,有没有人想要?再说,这项工程浩大,进行时一定又是一场取舍交战,优柔寡断必不成事,于是请丢书朋友作督军,无他,因他够狠。”最后,“终究难舍多年习惯,书,还是一页一页用手揭开好,有时连书腰都舍不得丢掉,更何况是习惯变感情的动作。指头不是棒槌,只用来敲键盘。五指归心,有触感,还可以摸的”。
我觉得,能由触摸而记忆起读过的书、听过的音乐,由此忆事怀人,就是最大的幸福。吕雪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