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初出茅庐
第一章 小顽童
休·赫夫纳是在一种让人感到压抑的、清教徒式的氛围中长大的,他的家庭中不鼓励表达感情。严格的宗教信仰使其父母不能容忍情感的流露、饮酒、说脏话和公开谈论性,而他偏偏要打破束缚,寻求爱、浪漫以及情感联系。这种渴望最终驱使他在青年时期彻底反叛,创立了《花花公子》杂志,宣扬自由和性解放。赫夫纳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我父母无意识地在我身上培养了破除陋习的反叛精神。"他认为,这种个人的斗争不仅为其日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而且体现了现代美国社会中更深刻的问题,而这些问题能够解释为什么《花花公子》具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清教主义的压迫正是解密我的生活的那把钥匙,"他写道,"它是一朵花蕾,我的生命由此绽放。"
在过去的40年里,赫夫纳无数次地对采访者如是说,这也是他诠释自己人生的坚实基础。他创造了一种个人神话。他像所有人一样对自己的过去形成了一种看法,而这种看法能够解释他的现在。在这一点上,他只是比我们更有自我意识,他的这种看法更为公众所知而已。事实上,他对自己青年时代的认识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如同所有的神话一样,他用戏剧化的语言讲述了一位年轻的英雄如何克服苦难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但也像所有的神话一样,故事的内容只有一部分是真实的。DH劳伦斯曾经警告过:"不要相信讲故事的那个人,要相信故事本身。"赫夫纳青年时代的真实经历与他自己描述的稍有不同,但自有它引人入胜的地方。
应该说,赫夫纳生活在一个相对进步的家庭里,这个家庭虽然还存有维多利亚时代对于感情表达和性的保留态度,但也很快接受了更为现代的少年自我实现的思想。他的父母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尽管从大平原地区的乡村文化中走来,但已适应了芝加哥繁忙的都市生活。赫夫纳成长于20世纪30年代,母亲对他疼爱有加,父亲却没能在情感上给予他关怀,在他的世界里缺少一个男性权威者的形象。因此,这个充满了想象力的孩子就沉浸在当时以电影、音乐、广播和漫画为代表的流行文化中,而这一切创造出一个丰富的幻想世界,这个世界里的生活比真实生活更有活力。赫夫纳备受呵护也受人管教,这使得他的幻想反映了美国日渐兴起的自我实现文化以及追求休闲、娱乐和情感满足的渴望。而这些东西向他灌输了现代价值观,只是他从来都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而已。
尽管赫夫纳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芝加哥和洛杉矶度过,但是要追溯他早年生活的足迹并不能在这些大城市霓虹灯下的人群里寻觅。他的家庭模式和他认为压抑自己的那些价值观都是在世纪之交遥远多风的内布拉斯加大草原上形成的。
1911年,内布拉斯加州霍尔德里奇卫理公会教堂的一次青年聚会后,格伦·赫夫纳问格雷丝·斯旺森能否送她回家,格雷丝答应了。于是,两个乡村少年之间展开了一场漫长的恋爱。他们所在的这个小镇坐落在该州的中南部,距奥马哈120英里左右,约有3 500名居民。格伦出生在草皮屋里,尽管他的父亲不停地换工作,做过理发师、保险代理和房地产销售员,但都无法让家庭摆脱贫困。相比之下,格雷丝的家境就好很多。她于1895年出生在一个农场里,在田间杂活儿、小动物和家庭剧的陪伴下度过了典型的乡村童年。她的母亲信仰宗教,父亲勤勤恳恳地维持着生计,但爱发脾气,有些武断。他强调严格地遵守纪律,却很少关心孩子的成长和健康。据格雷丝回忆,她上小学时有一次放学回到家,"爸爸在院子里碰见我,用黑色的蛇鞭抽我……因为他觉得我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她坦白说:"我想我不爱他,我只是害怕他。"他不愿意像他虔诚的妻子一样去教堂,喜欢在当地的小酒馆里喝两杯,骂起人来也毫不含糊。
格雷丝后来对其长子的影响是巨大的,赫夫纳是从她那里继承了宗教信仰。当格雷丝的一个兄长虐待她时,她大喊:"罪人,你是个罪人。"这就是她会说的最难听的话了。她参加了教堂里的唱诗班,赢得过基督教妇女戒酒联合会赞助的演讲比赛,与当地教会里的教友来往。而格伦年轻的时候很忧郁,用格雷丝的话就是,"生活对他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他也很幽默。他的父母是体面人,定期去教堂,他也跟着去。
格伦和格雷丝是在高中篮球队认识的,他们都爱打篮球。一天,校长观看男队和女队训练时随口说:"我觉得格伦和格雷丝挺般配,他俩应该在一起。"而这两个年轻人也的确在那次教堂聚会后就开始定期约会了。他们态度都很端正,跟对方相处也很愉快。格雷丝更偏重学术,是学校年鉴的编辑,毕业典礼上代表班级致辞。毕业后,格伦就读于位于林肯的内布拉斯加州卫斯理公会大学,格雷丝在一所乡村学校教了两年书,随后也去了格伦那所大学。她学习化学和数学,格伦学习商业和会计。这对年轻人经常去电影院、参加联谊会、观看足球赛。1918年格伦大学毕业,加入海军,投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格雷丝留在学校完成学业,同时兼职做教师。停战后,格伦回到了内布拉斯加,教过高中,做过小镇上的银行职员,后来追随朋友搬到了芝加哥。他在铁路公司找到了一份差事,后来又去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久后格雷丝也来到这里,他们于1921年在卫理教会的教堂结婚。
这对新人在奥斯汀区附近的西区租了房子,之前已经有几个亲戚朋友住在那里了。格伦是一名会计师,格雷丝当过接线员和簿记员,后来加入卫理教会的世界宗教礼仪委员会,同未来的牧师和传教士协会、妇女传教士协会和女执事协会里的年轻人打交道。1926年春天,格雷丝辞职了,因为她的第一个孩子就要降生了。
休·马斯顿·赫夫纳出生于1926年4月9日,孩童时期一直很健康。他的父母与其他年轻妇女来往,打牌、下棋、各带一道菜聚餐,偶尔还去看看电影。他们很少回内布拉斯加探望农场里的亲戚。1929年,家里又添了个男孩,取名基思。次年,全家迁入新居,地址是奥斯汀区新英格兰北大街1922号,在那里一住就是几十年。赫夫纳夫妇很快买了一辆新的福特A型车。在这几年里,休和基思过着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的童年生活,有自行车,后院里有沙箱当玩具,还有一条叫瓦格斯的狗。
(未完待续)
【中文书名】花花公子:休·赫夫纳和他的情色帝国
【外文书名】Mr. Hugh Hefner and the American Dream
【作 者】(美)沃茨
【译 者】李晓春
【出 版 社】华夏出版社
【定 价】48.00元
【出版日期】201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