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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为例
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具有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此外,数字化转型还能促进信息共享、民众参与,增强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自2020年入选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从数字化治理的原则、主体、手段、过程和评价等治理要素出发,积极探索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擦亮了乡村振兴“底色”,有力推动了寿宁县乡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同发展。
治理原则:“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将满足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作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人民的权益和福祉为目标。为了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原则,寿宁县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实践中采取了很多举措:
首先,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关注他们的需求和利益,使他们能充分参与到其中来。并通过建立“智理廊乡”数字化平台和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改革,让农民参与乡村生态环境的监测、评估和决策过程。其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通过手机App在数字化平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网格员、网格长和村(社区)负责人及时处理和回应;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村规民约,保护农民权益。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环境教育和意识。寿宁县南阳镇还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台”为载体,积极举办政策法规、传统文化、家风家训、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移风易俗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倡议宣读等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理念,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村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治理主体: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
寿宁县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中,政府部门发挥了积极主导的作用。通过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与农民、企业、高校等各方均展开合作,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治理主体。
通过当地政府的引导与参与,不仅制定了相关政策,提供了资源和支持,还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和方向。其中《寿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数字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截止到2023年8月,寿宁县先后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构建“智理廊乡”数字化综合智慧平台,基本实现“人、地、事、物、组织”等全要素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并依托网格员之家等平台,推行出“恳谈议事、协同理事、村民评事”工作法,实现了“有事商量办、难题大家解”的相关举措。为了进一步吸引企业参与。当地政府还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企业投入数字化转型领域。如寿宁县人民政府与百鸣科技集团于2023年3月就数字赋能推进产业智慧化、数字化达成战略合作,促进寿宁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为了更好的与高校科研人员展开合作,寿宁县通过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建立了“福建农林大学寿宁乡村振兴研究院”,以项目制吸引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发挥其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参与了很多制度设计、环境监测、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治理手段:数字化和智能化
目前,寿宁县已经利用先进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建立了全面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精准评估乡村生态环境状况,科学制定决策,提高治理效能等方面都作出了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有效运用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治理手段提升乡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效果。
通过投资建设监测设施,2023年寿宁县新增“廊乡天网”监控探头1.4万路,实现“雪亮工程”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建立起数字化的环境监测系统,并利用传感器、遥感技术等手段实时采集和监测乡村生态环境的各项指标。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和规律;通过数据模型和算法,实现对乡村生态环境的预警和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全面的决策依据;组织专家和决策者共同参与系统的设计和应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治理过程:共享和合作
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中至关重要。共享平台不仅能促进政府、农民和第三方之间的互动和合作交流,还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民众的参与,提升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了更好的实现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的共享、互动和合作,寿宁县分别采取了以下方式:
第一,建立数字化平台。寿宁县构建的“智理廊乡”数字化平台提供信息共享、数据交流、问题反馈等功能,具有开放、透明、互动的特征,能够吸引和集聚各方参与。第二,数据共享与开放。“智理廊乡”数字化平台打通了智慧城管、智能天网等数据壁垒,优化了“网格+网络”指挥体系;通过数据平台整合各方提供的数据资源,提供数据查询、分析和可视化等功能,促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数据的共享和利用。第三,建立合作机制和伙伴关系。寿宁县与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宁德师范学院等高校先后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共享资源和经验;通过共同研究、开展试点项目等方式,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治理手段的应用和创新;提供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各方共同投入和分享成果。
治理评价:强化监督和及时反馈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定期开展评估数字治理成效,及时反馈评价结果,调整和改进治理策略,寿宁县将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情况作为了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分别建立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责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内部机制。为此,还制定印发《网格员积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人居环境”是其中7类赋分指标中的重要一类,村党支部书记、包村领导按月打分,乡镇党委每季度考评通报等。通过及时反馈和改进。对于监督和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反馈问题,进一步调整和改进数字治理措施,持续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数字治理效果。
作者:唐江桥,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讲师、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新时代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本文系福建农林大学寿宁乡村振兴研究院资助课题“寿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路径研究”;福建农林大学资助课题“数字乡村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71202103F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