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邱帅萍 李如意
全民普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通道,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程。在普法道路上,湖南科技大学法律协会(下称法律协会)20年来一直践行初心、砥砺前行,积极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获评“全国优秀大学生社团”“湖南省十佳大学生社团”“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等荣誉。纵观法律协会20年普法历程,其不断摸索完善的以“精诚、精英、精准、精彩”为要点的“四精”普法模式。该模式覆盖普法目标、主体、内容、方式等关键因素,对普法效果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是一种颇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创新普法之举。
普法是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的一项活动,要想取得普法实效,必须站在人民立场,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与精神,担起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文化的责任与使命。法律协会在普法的全过程都一直坚持帮助广大人民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的使命,真正做到了将纯粹的诚意融入普法的过程中。
首先,准确定位目标。目前的普法工作已经过了初始阶段,目前普法重点应从单纯的知识传播向法治观念的培养建设转变。普法宣讲应当为广大人民展现出有价值的法律知识、文化、理念等内容,进行有深度有广度的宣讲。其次,积极细致谋划。凡事预则立,应当为每一场普法宣讲或者普法活动做出最充足的准备,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备好相应的预案,确保每次宣讲都能顺利进行。再次,坚持服务型普法。在普法过程中贯彻服务人民的理念,改变以往单向型、主导型甚至填鸭式的宣讲特点,积极与受众群体进行交互交流,打破受众的被动性特征,将普法宣讲向主动、协商、沟通转变。最后,注重效果反馈。普法活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普法行动的结束,每次普法活动结束后,都应当认真检测普法效果、收集群众意见,反思如何提高普法水平。周而复始,精诚所至,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定能落实。
普法团队是普法过程中的主体要素,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未来的普法走向和最终的普法效果。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化普法团队的组建是普法团队发展完善的必然选择。法律协会非常重视普法团队的建设,在20年来的普法过程中摸索建立了根据队员专长划分队伍的团队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团队力量,为提供更优质的普法内容奠定基础。
首先,设置资格门槛。只有根基扎牢,才能行稳致远。团队成员的选任上,无论是教师、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底。他们不但要熟悉基本的法律知识,还要具有一定深度的法学理论素养。其次,发挥专长优势。役其所长,则事无废功。这一方面是要求团队成员都应具有各自的专长,成为真正的“精英”,不能成为只熟悉基础知识的“庸才”,另一方面,意味着应将整个普法团队中有相关专长的人细分成若干支普法小组,在综合性普法的框架下着重培养专业化普法,充分发挥各普法小组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普法能力。最后,建立成长机制。学如逆水行舟,普法知识的学习亦是如此。各支普法小组自身要紧跟时代加强学习,成员之间需要不断沟通交流、相互探讨、取长补短,加强小组之间的竞争、配合,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普法团队建设。
精准普法是能最大限度增强被普法人学法知法热情的方式,普法工作之重心和人民关注之重点的重合是精准普法追求的重要目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人们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一种科学方法。以调查研究为基础的精准普法,势在必行。
首先,精准普法需要细化、深入普法前的调研活动。法律制度与地方习俗文化、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普法过程中时有碰撞,重视法律文明与社会文明的相互补充相互融合是未来普法的一大关键。应当调研地域特色、文化观念、兴趣价值等因素,从受众群体的特色出发,将地域文化、习俗等内容融入在法律制度的宣讲中,有利于缓解法律制度与风俗习惯之间的可能存在的紧张关系,增加受众群体对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其次,精准普法应当紧密结合受众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切忌形式主义、“一刀切”。在调研的过程上,应当根据受众群体的需求选定普法知识点,真真切切地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困惑、面临的法律难题;应当根据受众群体的法律基础确定普法知识层次,实实在在地让群众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如此,便有可能争取在最有限的时间里做最有价值的普法,最终达到潜移默化却有掷地有声的普法效果。
普法形式直接影响着普法宣讲的效果,以具体事例取代单纯的言辞说教是未来普法的着力点,多元化、立体化的普法宣讲模式已经成为未来全民普法的主流。法律协会在20年来的普法实践中,始终坚持在具体事例中普及法律理念,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传播法律知识,不断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精彩的法律宣传模式。
首先,全民普法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从案例出发深入分析相关法律问题,从实践运用着手引导公众进行法律思考,是未来普法的重中之重。在普法方式的选择上,需要不断增强趣味性和吸引力,将传统普法方式与新技术新媒体相结合,通过例如短视频等方式进行更加生动有趣的普法宣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法治文化。其次,无需拘泥于传播式普法方法,开展一些诸如“法律知识竞猜”的互动式普法,做到以赛促学、以学促用,达到提升群众法律素养的效果。最后,要始终坚持“零距离”深入群众普法,注重群众的切身感受和直接反应。将群众的喝彩和掌声当作衡量普法活动精彩程度的重要依据,将普法活动的精彩程度当作衡量普法效果的重要尺度。
全民普法关涉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全民普法工作需要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创新。法律协会长期坚持的“四精”普法模式就是在总结传统普法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往普法模式的有效创新,既适应时代普法的需要,也满足群众普法的需求,值得不断推广实践。
邱帅萍系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如意系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